瞿同祖和他的《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》
瞿同祖(1910—2008)
寻找学术史上的失踪者,将其研究成果公之于众佳惠学林,同时弄明白其失踪的原因,并对其学术成绩给予科学的评价,是学术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。瞿同祖就是这样一位失踪者。
瞿同祖,1910年7月12日出生于湖南长沙的一个官宦之家,祖父瞿鸿禨为清光绪朝的军机大臣,参与筹划过预备立宪等一系列影响中国历史走向的重大事件。叔父瞿宣颖是国学功底深厚的文史学家,出版有《中国社会史料丛钞》等著作,先后任教于南开大学、清华大学、燕京大学等名校。瞿同祖因与祖父生年同为庚戌,故取名同祖。他自幼聪慧,静心于书本,在中国最大的城市上海和北京度过青少年时光,进的亦是当时中国最好的学校,如北京的汇文中学等。1930年保送进燕京大学,师从吴文藻、杨开道等研习社会学。在燕大,他读书、恋爱、听古代音乐,系统接受现代科学训练的同时,用心品味着年轻的快乐。1936年以《中国封建社会》一文通过燕大研究院的硕士论文答辩,成为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代研究生,在学界崭露头角。
抗日战争爆发后,为避战乱南下昆明任教于云南大学,同时兼任西南联大讲师。期间,他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,以顽强的毅力写出了一生中最为重要的作品《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》(1947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)。该书用社会学的方法,对中国传统法律和社会的关系进行了全新的解读,认为家族主义和阶级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特征。1945年春应美国社会经济史学家魏特夫的邀请,远赴美国继续从事学术研究,先后任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历史研究室研究员、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,步入西方主流学术界。1961在巴黎和海牙出版英文著作《传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》(系《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》一书的修订版),此后又陆续完成了《清代地方政府》《汉代社会结构》等作品,研究上日臻化境,奠定了他在中国古代法律史研究领域里的权威地位。
《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》
遗憾的是,此时国内学界对其研究成果和水平所知不多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久,瞿同祖的妻子热情澎湃,偕儿女先行回国。瞿同祖与妻子系同学,伉俪情深。瞿同祖因研究工作尚未完成,继续留在美国。瞿的妻子回国后被安排至遥远的贵州。1965年,为了与妻儿团聚和报效祖国,瞿同祖放弃了国外优越的学术环境及待遇,毅然回国。回国不久,“文化大革命”爆发,他被安排到湖南文史馆打杂,夫妻仍然天各一方。“文革”后,瞿同祖终于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,但此时妻子已病逝。结婚四十载,夫妻团聚十八年。
1981年《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》一书的修订本由中华书局在大陆出版。此时的大陆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研究才刚刚起步,正需要好的学术作品来提高社会各界的阅读品位。因而,尽管没有特别推介,该书甫经出版便引起了学术界的普遍关注。学者苏力著文回忆说,1982的春天,“大四撰写毕业论文,有关中国法律思想史,我阅读了新版的瞿同祖先生的旧作《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》,总体感觉‘好’,与当时读过的诸多中国法律史、法律思想史教科书甚或学术著作不同,讲道理,有味道。将近十年后,在美国偶然阅读了瞿先生的英文著作《清代地方政府》,同样是这种感觉。会同改革开放以后的其他著作,它们大致确立了我喜欢的那种法律(而不是法律史)学术著作的直觉标准。”
看过书之后,读者纷纷打听瞿同祖是谁。瞿同祖去国太久,加之回国后,国内政治生活不正常,因而,想打听也无渠道。30多年过去了,学者更换了几代,但读者对《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》一书的热情仍然丝毫不减,除中华书局,商务印书馆、法律出版社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等亦纷纷加入出版行列,这种现象在20世纪的中国学术史上并不多见。进入90年代,媒体逐渐发达,且无孔不入,但瞿同祖为人低调,因而有关该书作者的情况媒体上仍然鲜有报道。作品之外,作者几乎从未进入过读者的视野。
瞿同祖回国的时候,正当人生最好的年华,国外的一些熟人与同行自然对其寄予厚望,他们关注着他的最新学术状况,但同样了无音信。瞿同祖又一次成了失踪者。
其实,回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之后,终于有了做学术的机会,年近七旬的瞿同祖准备大干一场,写一本自己满意的好书献给国家。他天天乘坐公交车到中国科学院图书馆查资料。图书馆一开门他就进,一坐一天,图书馆下班前再借几本带回家晚上接着看。写好书的精神压力过大,结果身体出了大毛病。于是认命,不再提写书之事。瞿同祖是“文革”之后批准的第一批博士生导师,但他对培养学生之事看得极重,有资格却一直没招学生。他选择了沉寂,每天以听古典音乐颐养天年。2008年10月,以98岁的高龄辞世,捐献遗体供医学研究。晚年瞿同祖曾自嘲地说,我对国家的贡献,一是没有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,给国家省了点钱,二是没有招一个博士,自己没精力带,怕学生乱抄,败坏了学术。
鉴于他的经历,有媒体将瞿同祖定义为学术史上的“失踪者”。不管这种定义是否准确,瞿同祖的作品始终牢牢地占据着学术的高地。
鲁迅说,历史的字缝里写着“吃人”二字。如何“吃”?关键在制度与观念上。本书就通过对中国古代法制、社会和观念的考察,把这事儿说透了。
以中国法律的发展过程为线索,深入中国人骨子里的家族主义、阶级观念、宗教、儒法思想等意识形态,本书对中国古代社会文化进行手术刀式的解剖。
瞿同祖先生出于对历史和社会学的兴趣,把社会学的研究推进到社会史领域,继而又在梅因等历史学家和人类学法学作者精湛研究的影响下,把研究对象确定为古代社会的法律,力图对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提供一种社会学解释。
在肩跨社会学、历史、法律这三个学科领域之间,瞿同祖开创了把法律史与社会史结合起来的“法律社会史“,至今仍难有人超越他所取得的成就。瞿老曾任教于西南联大,后经费孝通联系,前往哥伦比亚大学主持中国社会史研究。
先知书店诚挚推荐《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》,全书旁征博引,却一针见血,帮助我们从中国古代2000年法制史中,看清中国现代法治思维缺失的根源。识别下图二维码,即可一键收藏。
▍延伸阅读